芜湖厂房主体结构抗震安全性鉴定

2023-05-10  来自: 安徽京翼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69

为了解厂房主体结构现状安全性能,我公司受委托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门路一公司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据了解,该厂房建于2010年,框架结构,平面呈矩形,总建筑面积4896.4平方米,混凝土现浇板加防水卷材屋面,有1道结构缝,无改扩建历史。

芜湖厂房主体结构鉴定

本次厂房鉴定内容主要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对房屋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三部分进行现场检测、检查,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


本次厂房鉴定主要依据:

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

2)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

6)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8)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1)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本次厂房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如下:

通过对厂房地基基础子单元、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子单元的安全性评定结果,综合评定厂房整体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为B级。


本次厂房抗震鉴定内容如下:

1、场地抗震鉴定

厂房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di一组,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及附加区域无影响工程稳定的大型活动性断裂,场地岩土层不存在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地震稳定性较好。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4.1.1条,建造于对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物影响的抗震鉴定。


2、地基基础抗震鉴定

(1)该厂房地基土存在软弱土。厂房不存在地基基础变形引起的上部结构变形、损伤情况,房屋整体倾斜率较小。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4.2.3条(应按4.2.3~4.2.5综合评定,其中4.2.4为强条,软弱土地基基础应以此鉴定),评定该房屋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地基基础符合抗震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


3、上部结构抗震鉴定

现场对该厂房楼梯间、梁截面尺寸、框架梁配筋、柱截面尺寸、柱轴压比、柱配筋、柱纵筋、柱箍筋进行检查,结果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本次厂房鉴定结论与建议:

芜湖市该厂房现状安全性等级为B级,可正常安全使用。房屋综合抗震能力满足现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C类建筑的抗震要求。

建议:

(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原有的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

(2)加强日常房屋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